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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胶卷赔偿五倍

1999-09-10 来源:生活时报 张跃文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近年来,消费领域中涌现出的一些如洗染、照相等新的消费纠纷因为缺乏相应的赔偿标准,如何解决纠纷,已成为困扰执法部门和商家的一个难题。

据中国资产新闻报道,日前,吉林省有关部门公布了《照相服务业操作规程和质量要求》地方性行业标准。该标准明确规定,经营者因操作不当,将加工制作的胶卷(底片)损坏,或因保管不善致使胶卷(底片)丢失,经营者应按同规格胶卷(底片)市场平均价格的5倍给予赔偿。

经营者为消费者摄制具有一定时限和特定历史意义的照片(如生日照、儿童周岁纪念照等)因技术原因或其他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或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均应给予补照,并免收一切费用。丢失的,在为消费者补照的基础上,经营者应退回原所收的一切费用。

该行业标准同时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摄制的任何种类、规格的照片和底片应归消费者所有,经营者未获消费者本人书面文字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截留或挪作他用。另外,该标准对于照相服务业的业务操作规程和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明确细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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